第292期: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》

我校学生寝室卫生环境被省教育厅认定为A类标准


   期次:第292期   作者:单正义   查看:27   


  本报讯 (单正义)近日,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 《关于部分高校学生寝室卫生环境督查情况的通报》,我校被认定为A类标准。
 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》,我校高度重视学生寝室文明建设工作,把文明寝室建设纳入党委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,进一步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。全校上下形成合力,以查促建,以查促改,分解任务,落实文明寝室建设具体措施。学校领导多次深入学生寝室,督查学生宿舍卫生环境。二级学院主动配合,多次组织班主任、辅导员深入学生寝室,落实落细卫生安全具体事项。3月底以来,市人大、省教育厅督察组对我校学生寝室卫生环境进行了两轮检查暗访,并给予充分的肯定。
  据悉,自2016年4月26日至29日,省教育厅组织6个督查组,根据 《浙江省高校公寓环境卫生基本标准》,结合学生寝室卫生安全、公寓基本设施配备、寝室文化以及公寓管理规范等十项指标对我省61所高校进行了查访。共走访188幢公寓楼,随机抽查2326间学生寝室。其中,有28所高校达到A类标准,31所达到B类标准,2所达到C类标准。
 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我校的文明寝室建设工作,做到检查督促与教育引导双并重,努力实现寝室环境育人、德育生活化的工作目标。